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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康”曾为此对簿公堂

发表于:2024-11-10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0日,工商人员从杜康(集团)总公司处获得一份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得知,2006年杜康(集团)总公司以商标侵权将杜康××酒厂告上法庭,法庭经审理认为杜康××酒厂将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

工商人员从杜康(集团)总公司处获得一份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得知,2006年杜康(集团)总公司以商标侵权将杜康××酒厂告上法庭,法庭经审理认为杜康××酒厂将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登记并进行商业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判决立即停止使用含有"杜康"字号的企业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

日前,阜南县工商局调查终结了这起商标侵权案,认定阜南某酒厂生产的白酒,误导公众,构成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决定对该酒厂给予没收1000箱侵权白酒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办理此案的工商人员说,年关将近,酒类等节日商品又将进入一年之中的销售季节,一些如上文所述似是而非的"名牌"商品又趁机出笼,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或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要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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