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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评某酒门:“白酒液态法”的历史贡献不能被一概抹杀

发表于:2024-11-24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4日,一早就看到一群酒业大腕在群里义愤填膺的指责"老村长"。感觉有必要出头说说我的看法:事本身的真假是非先不说,好像他们似乎忘记了自己企业也正在或者曾经卖过这类酒,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困扰。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

  一早就看到一群酒业大腕在群里义愤填膺的指责"老村长"。感觉有必要出头说说我的看法:事本身的真假是非先不说,好像他们似乎忘记了自己企业也正在或者曾经卖过这类酒,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困扰。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存在就有道理,而且都是阶段性的适用。"

  "液态法酒"也毫不例外,一个年产大几十亿产值的"老村长"现象应该是整个行业乃至社会所要面对的课题。为什么这么说?标示不清是白酒行业标准的缺陷;过度、过频、过量饮酒和人际交往、礼仪的世俗化;行业责任担当、道德缺失为特征的社会风气的不良化;监管标准、手段、技术、程序、投入、体制的滞后和既得利益的团体地域化;行业协会自律性因体制原因的天然缺陷等等,这些都不是单个企业的问题,也不是单个企业有能力解决的。

  上述问题不解决,老村长即使不出事也还会有"老支书"、"老会计"之类的酒品牌重蹈覆辙。当然,喝死人的原因会很多,比如企业为检验达标和迎合口感而添加剂超标或者违规添加,消费者个体差异引起的化学过敏、市场恶性竞争等等。"劣币驱逐良币"是以往大环境体现在行业的必然结果。《酒业财经》主编欧阳瑾就此事点评时说:"国外行业管理先进国家之所以鲜有发生,规则在策,人人无约而自律,法不森然而自觉,是头上红线高悬,触之不死即伤,故而人人守法而成自然了。"

  所以,行业走向规范,需要、社会各界、行业协会、意见的适时适当引导,业内同仁为主导的、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而不是去学做愤青,从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恶魔化甚至沽名钓誉般的利用。"白酒液态法"的产生背景,是在社会上粮食供应极度短缺的年代。它因缓解酿酒、口粮之争、降低生产成本、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让作为奢侈品白酒的民酒化等等方面都做出了不可磨灭和不可替代的贡献。

  在今天国家富裕、人民生活水平有质的提高后,我们在对自身健康追求的同时,也不应忘记我们还是个发展中国家,尚有大批人还生活在贫困线下的现实国情。

  其实,在液态法白酒泛滥成灾的今天,利用好行业机会才是企业的沧桑正道。记得2011年春时,笔者就敏锐的指出了这个问题,并在后来指出了健康酒的概念和市场机会。

  可喜的是我们今天看到了打着这个概念,经历几年光景就在区域市场迅速崛起的山东杨湖酒,当然也有更多的企业也正在加入这个队伍。另外,中国酒业协会和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也不失时机的推出了自己的相关主题活动,都推动了行业的进步。行业在深省、行业在觉醒、产业甚幸甚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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