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葡萄酒,小心别被“年份”忽悠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夕,丰县消费者协会根据消费者投诉和案例调查发布了3·15消费警示:购买葡萄酒时别被年份忽悠喽,要看重内在质量。
葡萄酒作为一种与白酒完全不同的酒类品种,有新鲜型和陈酿型之分。世界范围内每年生产的葡萄酒大多数是新鲜型的葡萄酒,生命较短,不过一两年时间,有的葡萄酒甚至在出厂几个月后便开始老化,不再适合饮用,因此需要尽早饮用。而具备陈年能力的葡萄酒,虽然可存放5年、10年或更长时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酒质也会逐渐走下坡路,也并不是储存越久越好。至于用来拍卖的一些天价历史名酒,实际已无饮用价值,买家看重的更多的是其文化和历史价值。如果再加入了专业知识含量,让年份具有了"科学性",那么葡萄酒的价格自然也随着其标注的年份而水涨船。
葡萄酒的质量先天在于原料,后天在于工艺,故有"七分原料,三分工艺"之说。从某种程度上讲,葡萄酒不是酿造出来的,而是"种"出来的。对某一个葡萄产区而言,品种一经定植就会多年不变,而土壤因素也是相对固定的,活跃变化的是每一年的气候条件。因此,年份通过气候条件的变化影响葡萄的质量,进而影响到葡萄酒的质量。所以说,标注年份用以表现葡萄酒质量等级和档次就不难理解了。按照国际惯例,葡萄酒标注的年份应该是葡萄出产的年份,出产年份只有用当年的葡萄榨取的葡萄汁为原料,生产出来的葡萄酒才能标称为当年的年份葡萄酒,好年份的酒价格一般都大大高于普通年份的葡萄酒,有的甚至高出几倍。"82年的拉菲",就是以1982年的葡萄为原料酿制的葡萄酒。不用说,这一年的葡萄非常适合酿酒。但是,由于标准缺失,一些企业在年份标注上大打擦边球。关于葡萄酒的年份,各国都有相关标准,我国也规定"年份葡萄酒"所标注的年份必须是葡萄采摘的年份。丰县消协建议:市售200元人民币以下的葡萄酒,都不讲究年份,属于越快喝掉越好的红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