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引领酒类电商走向成熟
方兴未艾的电商在带给人们便捷、实惠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祛除电商"发展中的烦恼",使其从成长走向成熟呢?不久前,商务部给出了答案:五举措规范电商发展。这对改善酒类厂家与电商的关系,实现厂商和谐共赢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不得不说,法治是电商从成长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电商自呱呱坠地起,就有一个犯错与纠错的不断博弈的过程,有一个从成长走向成熟的转化过程。对错误我们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加以引导和规范使电商尽快从成长走向成熟。成长与成熟虽是一字之差,但内涵却大不相同,前者是指规模的扩张、速度的强化、他律的主导、感性的前行、自赢的享受,后者则是指质量的提高、结构的优化、自律的约束、理性的掌控、共赢的追求。
电商从成长走向成熟,一靠法治二靠道德,但最根本的是依靠法治。
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表示,电子商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确实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既有线上虚拟交易带来的新问题,也有现行体制机制与电子商务发展不相适应所产生的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从完善政策法规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监管力度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商务部今年将重点协调推进五项工作,来规范电子商务发展。一是要推动电子商务领域立法,明确电商平台及相关方的责任。备受关注的《电子商务法》,全国人大财经委去年已经开始起草,今年商务部将配合做好《电子商务法》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进一步研究如何完善监管措施。二是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标准统一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伪劣的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推动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增强监管合力。四是推行网上资格审查和寄递实名制,加强监管部门与电商平台的相关信息共享,提高对侵权假冒行为的追踪溯源能力。五是对关系消费安全的重点产品以及侵权盗版等突出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整治。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指出,电子商务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对电子商务经营的主体责任、交易与服务安全、数据信息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等内容都进行了规范。
可见,以法治引领电商从成长走向成熟,就是一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二要执法必严、改进监管,将事后监管提前到事前、事中监管,对电商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的线上、线下监督,落实无缝对接;三要违法必究、重典治乱,对各类违规行为按"三严"精神及时处罚,倒逼电商提高自律水平。
除此之外,酒类电商应做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典范。近年来,酒类电商发展较快,成绩显著。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2-2014年,白酒电商的总销售额分别为14.8亿元、35亿元和78亿元,增长率分别为85%、136%、123%,并预计2015年或达到350亿元。
但酒类电商在发展中也面临着瓶颈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产品有假,电商作为新生事物仅靠自身"摸着石头过河"是不行的,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明确约束和外部监管的严格到位。二是价格无序,这其中既有为吸引消费者眼球而导致的电商与厂家及传统经销商的价格战,也有为抢夺市场份额而导致的电商之间的价格战。价格战导致酒类厂家与电商之间的明争暗斗此伏彼起,其结果是两败俱伤。
价格被酒类各方视为"战略武器"自有其道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密切供给与需求的纽带,是调节供求关系的决定性参数,是市场经济三大基本规律(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运行的晴雨表。价格的水平,决定着酒类运行是否具有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决定着酒品能否在市场上及时出清。因此,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主要表现,但价格竞争不等同于打价格战,也不是谁的价格越低谁就越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价格的制定与调控要受市场与法律的双重制约。让产品价格、要素价格、资金价格都能按市场经济规律形成并依法发挥作用,是酒类所有经营者应共同遵循的根本性原则。
从酒类产销的实践看,无论是"控量保价"还是"顺价保量",抑或是"逆势提价",都是酒企对价格形成机制的有益探索;而罔顾进货价成本价的烧钱式低价倾销,既违反有关法律,也在经营上难以持久,更背离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在价格问题上,酒类厂家和电商都应该弃小利顾大局、轻眼前重长远、求大同存小异,以实现合作共赢分享。酒类厂家也要以理性的态度对待电商,充分认识电商对经济发展、改善流通和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不能动辄就下"哀的美敦书",而需要多方寻求合作的路径,如生产专供电商独家销售的定制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