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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酒协葡萄酒五年工作报告

发表于:2024-11-22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2日,近日,中酒协在京召开2015年年会。会议期间酒协回顾了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据介绍,第四届理事会是协会传承探索、坚持宗旨、创新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行业发展的重大变革时期。协会自2012年起,联合广东省酒类

近日,中酒协在京召开2015年年会。会议期间酒协回顾了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据介绍,第四届理事会是协会传承探索、坚持宗旨、创新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行业发展的重大变革时期。

协会自2012年起,联合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开展国内葡萄酒产区推广活动。借助"广东国际酒类商品展销会",协会不仅把我国葡萄酒主要产区的企业及产品,全面地向以广东省为主的采购商、代理商和消费者进行推广展示,还组织广东的采购商、代理商走访了国内部分产区,增强了经销商们对中国产区葡萄酒的信心。同时专门推出品鉴推介活动,让经销商和消费者更多的了解国内产区、企业的葡萄酒产品,收到良好的互动效果。

另外由于"酒庄酒"在国际上一直受到高端消费者的青睐,具有特色的稀缺价值。随着我国酒类消费的理性化发展,大众对酒品欣赏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酒庄蔚然成风,为此协会成立了"中国葡萄酒酒庄联盟"。目前,"中国葡萄酒酒庄联盟"经过多年的工作,已经形成了葡萄酒酒庄酒生产规范和管理规则,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了"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第5504363号)。该商标是协会在酒类行业中推出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第一个产品证明标识,对建立行业规范、凝聚企业信誉度和体现产品品质方面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同时,协会也积极促进中国酒产品"走出去"进程。2013年协会首次组团参加了"德国杜塞尔多夫国际葡萄酒及烈酒展览会(ProWein2013)"。该展会是目前国际上规模最大的葡萄酒与烈酒展。本次活动协会组织了怀来产区、昌黎产区、新疆产区总计7家企业的21款产品,以中国葡萄酒整体形象参展,是中国葡萄酒在该展会的首次亮相,获得展会组委会的高度重视,把我国葡萄酒产品作为主办方高级商务活动赞助用酒。协会希望以这种实践活动,展示我国葡萄酒产区文化和具有产区特色的产品,让国外同行和消费者更多地了解、认识中国葡萄酒产业和产品,逐步提高中国葡萄酒产业在国际上的知名度。

近年来由于欧盟葡萄酒进口量逐年大幅增加,占中国葡萄酒销售量的比例急剧上升,已经对国内市场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和威胁。我国葡萄酒企业的市场空间遭到了严重挤压,产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产量、销量、利润等多个重要性经营指标均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趋势,整个行业形势不容乐观。

2013年,协会为保证公平竞争的环境,为企业、行业争取利益,代表国内企业向国家商务部提出对欧盟进口葡萄酒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调查申请,并由商务部立案调查,期间,在协会会员单位授权和国家商务部支持下,协会作为中方代表与欧方代表就中欧双方业界就葡萄酒领域的合作进行了会谈,经过多次谈判和6轮磋商,就双方的合作达成了基本共识,并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据此协会向商务部提交撤消"双反"的申请,得到了商务部的同意;根据"备忘录",欧方在苗木示范园、技术合作、市场开拓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向国内企业提供重点支持。目前,合作项目已在逐步开展中。

为了指导行业技术规范,五年来协会积极参与、推进我国酒类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酒类标准化技术平台。在筹备成立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酿酒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的基础上,第四届理事会期间,协会参与协调、组织成立了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全国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葡萄酒分技术委员会,理顺了标准制修订沟通协调渠道。同时,因贴近企业、了解行业的优势,协会积极参与制修订了多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1、国家标准:《《露酒》、《葡萄酒和咖啡中赭曲霉毒素A限量》、《葡萄酒厂生产卫生规范》、《产地葡萄酒识别技术导则》、《品种葡萄酒识别技术导则》、《冰葡萄酒》、《取水定额 酒精制造》等。

2、行业标准:《葡萄酒运输、贮存技术规范》、《葡萄酒原酒流通技术规范》、《荔枝酒》等。

3、环保标准:《清洁生产标准 酒精制造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酒精制造业》等。

4、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流通行业服务规范》、《外商投资指导目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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