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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食品城有个体户销售侵权白酒

发表于:2024-12-04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2月04日,1月10日,崇川工商局城东工商所根据举报,一举查获一起涉嫌销售商标侵权白酒案件,该批侵权白酒价值10多万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当日,执法人员对钟秀东路食品城开展检查。当场查获食品城马路

1月10日,崇川工商局城东工商所根据举报,一举查获一起涉嫌销售商标侵权白酒案件,该批侵权白酒价值10多万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当日,执法人员对钟秀东路食品城开展检查。当场查获食品城马路附近货车上堆放的涉嫌侵权"洋河"、"剑南春"、"五粮液"白酒219箱。经现场调查和商标所有权人确认,该批三个品牌白酒均系侵权白酒,其中侵权"洋河"白酒达199箱,侵权"剑南春"白酒10箱,侵权"五粮液"白酒10箱。调查结果表明,这批侵权白酒系食品城个体户陈某所有,正准备对外销售。

工商部门介绍,销售侵权白酒以城区批发户为主。由于此类侵权白酒在农村市场销路不错,且利润丰厚,一些规模不大的个体批发户便乐于经销侵权白酒。据称,经销正常的白酒利润不到10%,而销售侵权白酒的利润达到50%甚至。

南通工商局指出,当前酒类市场商标侵权表现形式更趋隐蔽,市场上的侵权白酒直接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情况较过去少了,更多的是将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用于自己商品名称或包装装潢,或用于自己的企业名称字号,傍名牌、打擦边球,极易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在购买白酒时,应仔细观察有无企业标识和产品标识。而名牌企业名称和地址具有性,很多侵权酒往往都是来自于名酒产地,但只要稍加注意,就会发现侵权酒的厂址、厂名与名牌厂名厂址有着千差万别。

此外,侵权酒最喜欢模仿名牌酒的包装盒和酒瓶,并在包装上突出使用与名牌产品商标读音相近似的文字为酒名。消费者一定要有防范意识,注意甄别,切勿贪图便宜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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