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警方查获45万瓶假冒白酒 11名嫌犯落网
昨日上午,记者在邢台市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8个月的缜密侦查,邢台警方成功侦破部督办"12·22"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该案涉及河北、山东、河南、四川四省,涉案金额逾25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捣毁窝点7处,查获假冒"五粮液"系列、"泸州"系列、"全兴醇"等白酒制品共计7.2万余件。
2014年10月,邢台市局食药安支队接举报称:犯罪嫌疑人冉某杨(男,邢台广宗人)长期从山东郑某良(男,山东省冠县人)的制假窝点购进假冒泸州老窖、红花郎、赖茅等酒销售。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冉某杨还从河南濮阳购进大量"全兴醇"系列酒,疑似假酒。因涉案范围广,涉及资金大,2014年12月22日,邢台市局将此案立为"12·22"假冒注册商标案,成立了由省厅食药总队牵头的省市两级联合专案组,今年5月,此案被部列为部督案件。
专案组民警通过侦查发现,冉某杨于今年春节前购进74万余元假冒"全兴醇"系列酒。为防止走漏消息,专案组决定同时对冉某杨及山东涉案犯罪嫌疑人郑某良等人实施抓捕。3月31日晚,专案组民警赶赴山东冠县,端掉郑某良的制假窝点,查获假冒各种名牌酒6000余件,查封一条用于灌装假酒的生产线。同时,对潜逃的犯罪嫌疑人郑某良、许某华(系郑某良的妻子)上网追逃。
4月1日,犯罪嫌疑人冉某杨在邢台落网。据冉某杨供述,假冒"全兴醇"系列酒购自河南濮阳祥和商贸有限公司,其余假冒各品牌酒均购自山东冠县郑某良经营的酒厂。专案组民警摸排发现,河南濮阳祥和商贸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酒类批发生意,其销售范围涉及河北、河南、山东等地,该公司的崔某红、尚某玲、崔某军3人参与该案,3人以公司名义买卖假冒"全兴醇"系列酒。
经调查,该公司的假冒"全兴醇"系列酒均从四川成都一个叫邓某聪(男,四川成都人)手中收购。而邓某聪所在公司销售的假冒"全兴醇"酒,均从余波酒业有限公司进货,余波公司曾是四川全兴酒厂2012年、2013年的委托加工厂,到期后并未续约,余波酒厂在未得到四川全兴酒厂授权的情况下,生产伪劣白酒,冒充"全兴醇"系列酒对外销售。
7月30日,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远赴河南、四川收网,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崔某红、崔某军、尚某玲、邓某聪等人抓获。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邓某聪从余波酒业有限公司购进的假冒"全兴醇"系列酒的价格为每斤2.5元(纯酒水,不含包装),濮阳市祥和商贸有限公司从邓某聪处收购的价格为每斤3.3元至3.8元(纯酒水,不含包装),冉某杨从濮阳市祥和商贸有限公司收购的价格为每瓶10元至23元(含包装),对外销售的价格为每瓶28元至398元不等,利润极大。
据统计,该案共查获假冒白酒制品7.2万余件(约45万瓶)、假酒包装盒30万个、外包装箱4万余个,涉案金额逾2500万元,11名犯罪嫌疑人落网。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