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类流通协会12月成立零售专业会,为酒类流通企业搭平台!
日前,记者从中国酒类流通协会零售专业会筹备会负责人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秘书长、吉林省酒类流通协会秘书长赵禹了解到,中国酒类流通协会正在筹备零售专业会,为会员将于12月正式挂牌成立。赵禹透露,筹备会计划在8月下旬,召集全国部分酒类连锁企业、酒类零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省市协会领导,组织召开专委会成立预备会,征求专委会组织架构、工作范围、工作计划等方面的意见,9份开始吸纳专委会会员单位工作,做好专委会基础工作。
目前,筹备会已经开始着手接受各省市的地市级以上放心酒示范店、知名商超的酒水部、酒类连锁企业、名酒专营店、具有一定规模的烟酒行、酒水超市等相关企业申请工作。"会成立之后将充分发挥行业平台作用,在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的指导下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政策建议、行业公平、业务培训、业务交流、展览活动、行业评定等。向消费者宣传普及酒类知识,为会员单位提供多种国际交流、经营管理和技术支持、资讯、网络平台等多项增值服务。"赵禹表示。另据赵禹透露,中国酒类流通协会零售专业会成立后,将于2016年3月份开始启动首批国家级放心酒示范店店长培训工作,5月份启动首届中国酒类零售业店长、优秀店员评选活动。中国酒类流通协会零售专业会筹备负责人电话:赵禹 13086883747【附录】中国酒类流通协会零售专业会成立背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商品市场的不断繁荣,我国零售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涌现出了不同形式的商业业态。
为跟上零售业的发展步伐,2000年,国家制定并颁布了《零售业态分类》。2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会联合颁布了新的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2010年,国家有关部门再次对《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进行修订,本次修订首次对超市业态进行了细分,便利超市、社区超市、大型超市作为单一业态获认可。从改革开放初期至今,我国零售企业与供应商关系大致经历了供应商选择零售商、零售企业选择供应商以及相互选择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具有各自的特点。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由于国内大商场投资过热,加之国外零售企业的进入,零售企业数量剧增。此时,市场已完全是买方市场,绝大多数商品供过于求,我国酒类企业众多造成的酒类商品供大于求矛盾尤为凸显。这一时期,零售企业与供应商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二者可以相互选择,而不再是以往的一方依赖于另一方的状态。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不再是单纯的利益对立的竞争关系,而是一种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关系。
双方只有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才能提高商品竞争力,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从过去10年酒类市场的发展情况看,酒类零售主渠道从单一以酒店、商场、超市为依托,逐渐转变为及酒店、商场、超市、社区便利店、烟酒专卖店、酒水超市、连锁店、品牌专营店、电商等多元化渠道为销售载体,酒类商业伴随零售业态的不断发展变化而变化,这种变化在为酒类供应商提供了更广泛销售渠道的同时,也向广大供应商提出了经营管理能力上更高的要求。随着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方式向多元化、个性化的方向发展,我国酒类零售业呈多元化发展趋势。这种趋势并未因宏观经济的调整而减缓,但却必将随着宏观经济的复苏而加速。新兴业态将对现有的市场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而其中的领导公司将成为市场持续的热点。
新兴的酒类连锁零售模式催生了华致酒行、1919、华龙、久加久、名品世家等一批全国知名的酒类零售企业的出现,这些新兴业态往往代表消费的发展趋势,因而蕴涵了巨大的成长空间。这些企业已经逐渐摆脱了对餐饮渠道的依赖和商超"苛捐杂费"的盘剥,通过新型细分市场蕴涵的成长空间实现快速发展。同时,由于我国酒类生产领域存在较为严重的产能过剩,品牌竞争非常激烈,限制三公消费以及经济环境的影响,造成酒类生产及批发企业越来越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