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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发布公告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发表于:2024-11-22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2日,10月26日,威龙葡萄酒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一创摩根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一创摩根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金证券完成。国金证券已指派保荐代表人余波先生和雷浩先生担任公

  10月26日,威龙葡萄酒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一创摩根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一创摩根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金证券完成。国金证券已指派保荐代表人余波先生和雷浩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18年12月31日。

  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公司聘请创业(38.820, -0.27, -0.69%)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公司A股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之日,即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6年9月29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与国金证券(12.990, 0.01, 0.08%)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了《关于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国金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国金证券指派余波先生和雷浩先生具体负责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该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一创摩根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一创摩根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金证券完成。国金证券已指派保荐代表人余波先生和雷浩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18年12月31日。余波先生和雷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余波先生:男,注册保荐代表人,现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200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先后主持或参与了万马电缆(17.520, -0.20, -1.13%)(002276)、圣莱达(26.820, -0.23, -0.85%)(002473)、宁波GQY(300076)、通达动力(18.830, 0.00, 0.00%)(002576)、远方光电(27.140, -0.05, -0.18%)(300306)、华星化工(9.030, -0.12, -1.31%)(002018)、瑞康医药(35.450, 0.21, 0.60%)(002589)等及再融资项目的承销或保荐工作。

  雷浩先生:男,注册保荐代表人,现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经济学硕士,自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先后主持或参与了江河集团(601886)、杭电股份(14.020, -0.14, -0.99%)(603618)、万马股份(002276)等IPO及再融资项目,以及万马股份(002276)、三花股份(10.570,-0.15, -1.40%)(002050)等并购重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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