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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酒协﹝2018﹞3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4-11-22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2日,豫酒协﹝2018﹞3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推荐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酒类行业协(商)会、酒类生产流通企业:为贯彻全省白酒业转型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促进豫酒振兴,展示豫酒经销商风貌,树

  豫酒协﹝2018﹞3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酒类行业协(商)会、酒类生产流通企业:

  为贯彻全省白酒业转型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促进豫酒振兴,展示豫酒经销商风貌,树立行业标兵,经豫酒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开展2017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评选,由河南省商务厅牵头"2017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的推荐申报工作。此工作旨在树立经销河南地产酒行业标兵,在表彰豫酒经销商在推动行业发展、诚信兴商、热心公益事业、树立豫商形象等方面所取得的突出贡献。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酒类行业协(商)会、酒类生产企业及广大经销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本着自愿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组织企业进行申报推荐(各地市推荐5家企业参加)。

  一、推荐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为河南省境内,酒类经营证照齐全,在本行业有五年以上经营年限。

  (二)企业组织架构合理、权责清晰、激励机制健全,无劳资纠纷,企业文化积向上,有健全的业务渠道网络。

  (三)无失信、违约及消费者投诉等不良记录。

  (四)热心公益事业,积参与行业活动,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积销售豫酒。此次推荐活动以豫酒销售额为主要考量标准。

  二、推荐方式

  共分为三种方式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务必申报数据真实有效,杜虚报瞒报情况发生,数据如有出入将取消推荐资格。

  (一)自荐:凡符合入围条件自愿申报的企业,可将相关资料以微信、邮件等方式发至协会。

  (二)行业推荐:可由各省辖市、直管县酒类行业协(商)会及行业媒体对照企业入围条件推荐(省辖市、直管县酒类行业协(商)会会员视同省酒业协会会员)。

  (三)企业推荐:各大豫酒生产企业按照条件推荐经销商参加。

  三、工作程序

  (一)推荐审核:请于2018年1月20日之前填写附件及相关材料报送协会。协会初审后报省商务厅审核,省商务厅审核后报省豫酒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表彰奖励:省豫酒振兴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2017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四、联系方式

  申报资料报送请联系:河南省酒业协会流通会

  地 址:郑州市丰产路88号院 邮编:450008

  电 话:0371-66297929 65733698

  皇甫尚旻 手机:18903865982

  薛 手机:18137137771

  网 址:www.chinajiuye.com (河南酒业网)

  邮 箱:[email protected]

  2017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申报表

  2018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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