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酒协﹝2018﹞3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推荐工作的通知
豫酒协﹝2018﹞3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酒类行业协(商)会、酒类生产流通企业:
为贯彻全省白酒业转型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促进豫酒振兴,展示豫酒经销商风貌,树立行业标兵,经豫酒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开展2017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评选,由河南省商务厅牵头"2017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的推荐申报工作。此工作旨在树立经销河南地产酒行业标兵,在表彰豫酒经销商在推动行业发展、诚信兴商、热心公益事业、树立豫商形象等方面所取得的突出贡献。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酒类行业协(商)会、酒类生产企业及广大经销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本着自愿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组织企业进行申报推荐(各地市推荐5家企业参加)。
一、推荐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为河南省境内,酒类经营证照齐全,在本行业有五年以上经营年限。
(二)企业组织架构合理、权责清晰、激励机制健全,无劳资纠纷,企业文化积向上,有健全的业务渠道网络。
(三)无失信、违约及消费者投诉等不良记录。
(四)热心公益事业,积参与行业活动,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积销售豫酒。此次推荐活动以豫酒销售额为主要考量标准。
二、推荐方式
共分为三种方式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务必申报数据真实有效,杜虚报瞒报情况发生,数据如有出入将取消推荐资格。
(一)自荐:凡符合入围条件自愿申报的企业,可将相关资料以微信、邮件等方式发至协会。
(二)行业推荐:可由各省辖市、直管县酒类行业协(商)会及行业媒体对照企业入围条件推荐(省辖市、直管县酒类行业协(商)会会员视同省酒业协会会员)。
(三)企业推荐:各大豫酒生产企业按照条件推荐经销商参加。
三、工作程序
(一)推荐审核:请于2018年1月20日之前填写附件及相关材料报送协会。协会初审后报省商务厅审核,省商务厅审核后报省豫酒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表彰奖励:省豫酒振兴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对2017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四、联系方式
申报资料报送请联系:河南省酒业协会流通会
地 址:郑州市丰产路88号院 邮编:450008
电 话:0371-66297929 65733698
皇甫尚旻 手机:18903865982
薛 手机:18137137771
网 址:www.chinajiuye.com (河南酒业网)
2017年度优秀豫酒经销商"申报表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