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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新规: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

发表于:2024-11-22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2日,1月17日,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黨要求,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黨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严管理干伍,维护全省良好政治生态,中共贵州办公厅、贵州省人民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领导利

  1月17日,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黨要求,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黨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严管理干伍,维护全省良好政治生态,中共贵州办公厅、贵州省人民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领导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提出,领导严禁有五个方面的行为:

  (1)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

  (2)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他特定关系人获取茅台酒经营资格、增加茅台酒销售指标、倒卖茅台酒提供便利;

  (3)违规审批茅台酒经营权;

  (4)违规收送茅台酒;

  (5)其他违规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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