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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发文专项整治酒类市场

发表于:2024-11-22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2日,日前,汾阳市人民政 府发布《关于印发汾阳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经市政 府研究,决定从4月22日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囊括生产、经营以及商标广告等内容

  日前,汾阳市人民政 府发布《关于印发汾阳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经市政 府研究,决定从4月22日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囊括生产、经营以及商标广告等内容,其中:

  生产环节方面,将重点查处非法使用酒精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酒类企业生产环节原辅料、添加剂、接触材料的检查力度,检查企业生产卫生管理等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产品出厂检验情况、酒类产品标签标识是否合规,并开展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回头看"。

  经营环节方面,将检查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包装酒类产品、产品标签不符合规范等行为;检查销售来源不明的散装酒类、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及不加贴酒类标签标识的违法行为;检查无证无照制售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检查餐饮单位采购酒类产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执行、是否存在假冒伪劣添加药品等行为。

  商标广告方面,将严查生产销售酒类产品包装上含"""国宾""内供""特供"""等违法广告内容的违法行为;严查酒类广告上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及工作人员名义或形象,含诱导、怂恿饮酒等违法广告内容的行为;严查生产销售侵犯汾酒集团、汾阳王等名优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行为;严查生产、销售酒类产品上使用与汾酒集团、汾阳王等名优企业产品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查各酒类经营户未经授权擅自将汾酒集团公司名称、司徽、汾酒、杏花村、竹叶青等标识作为门头牌匾、室内装潢使用;严查在生产销售的酒类产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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