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保健酒面临的5大尴尬
保健酒行业一直不怎么被市场看好,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保健酒难道是自己就需要先"保健"吗?一起看看保健酒究竟是遇到了什么尴尬吧。
1 尴尬:功能扎堆同质化
缘于《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现受理申报的保健功能仅有27种,又不是依照《中国药典》用"活血化瘀、燥湿解毒"、"补肾壮阳"等传统中药药理评价描述保健功能,本来就无法与功能品种众多的医药相比,又因保健酒不能用非酒以外的多种食品做载体等原因,就多扎堆在市场份额较大的增强免疫力、缓解疲劳功能上。
2 尴尬:对口的人才难寻
因保健酒开发所涉及的中医药、发酵、食品、西医药等专业,都是现学科设置互不相干的学科,导致对口的工程技术人员匮乏、难寻。
专业课《制剂学》与《微生物学》同出一辙,讲的基本上都是单体成分提取与单一纯种发酵,导致中药制药就像传统白酒生产,没有真正对口的专业,造成中药现代化成了剂型西药化。
3 尴尬:选方并非三两载
3.1 好方只能有一个
一是保健食品方的构成机理类同中成药,是针对群体的共同病症,不像汤药针对个体,还要顾及各人的兼症,下药组方要因人而异,就使所选方类同经典名方,每一功能最终只能优选出一个好方。
二是将各种保健功能,按适用人群的大小顺序排列,市场份额的仅有一种。如此一来,功能、市场份额的好方,也就只有一个。
3.2 组方受制因素多
保健酒组方,一是不像医药有片、散、膏等多种剂型供选择;二是标准规定原料品种与产品的感官特性,不同于医药;三是用现代药理评价功能;四是要兼顾原料成本,做起来就不能像中医开药方,只求对症,而是一项不能急于求成的系统工程。
3.3 无国外经验借鉴
因为西方不用中药,所以中药产品开发,同我国的传统白酒一样,无国外经验供借鉴。
至于"中药出口"屡见报端,稍加检索就会发现,实是植物及其提取物出口,西方人用于食品补充剂或饲料添加剂,是这些植物在我国俗称为中药(业内称为中药材),统计成中药,导致自欺欺人。
3.4 筛选药方如捞针
因为前人研究中药是为了做药,别说哪些中药中的化学成分,就是哪些中药适于做保健酒及其功效都不明了,必须进行筛选。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定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可选用的药食两用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品种共201种,之外品种"不得超过1种",还必须按要求"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如放弃这之外的"1种",怎能证实是方?要选出方,就必须向之外品种拓展。
由于中药品种太多,药材市场上能买到的就有2000多种,《中华本草》载有8980种,从中选出这"1种"岂不是犹如大海捞针。
显而易见,依现行评价标准量化出功效成分,品种更多,从中选出适中的塔尖成分,当然历时更长。只要亲临其境,就会发现并非三年两载就能完成。
4 尴尬:鱼龙混杂难避免
这一点,仅从市场上的保健酒,用有鹿茸及含有多糖成分的虫草、人参、当归、川芎、生地、枸杞子、枳椇子、茯苓,就不难看出。
4.1 货不对路
由于保健酒同其它保健食品一样,仅能用于治未病,真正因患病而对症的又必去吃药,就导致货不对路。
4.2 药效缩水
譬如:用有虫草、枸杞子、当归、川芎、生地黄、人参。由于含有不溶于酒精的有效成分多糖,一是不能全浸出,较典型的是枸杞子,有人从枸杞酒渣中再回收多糖。二是浸出部分又因多糖结构与性质的不同,形成多少不等的沉淀。较典型的是虫草,实验表明,酒精度10%至30%,大分子虫草多糖沉淀70.4%。
据介绍,人参多糖"药理活性部分主要是人参果胶",就更难溶于酒。
显然,如用白酒做载体,依据国家标准GB16740《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6.2条,对"外观和感官特性"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GB/T17204《饮料酒分类》、行业标准QB/T1981《露酒》、国家标准GB/T13662《黄酒》,只能做成"类属"白酒或露酒型保健酒。
而白酒不允许有沉淀,露酒要求在12个月内无沉淀,就会因不全溶或去除沉淀,导致药效缩水。
4.3 有名无实
较典型的是枳椇子、伏苓。据嵇扬等人研究,枳椇子做酒,解酒作用不明显。有人测出茯苓多糖的分子量是5万-62.5万,还有人测定出茯苓中性多糖分子量1.1721万,笔者据此用38度酒作溶剂,将大分子茯苓多糖全去除,仅保留中性小分子茯苓多糖,遇低温仍出现絮状悬浮物。要做成30多度的保健酒清澈透明无沉淀,都成了有名无实。
4.4 药色药味
凡中药都有色和味,只不过是轻重各异。既便看起来是白色的中药,如茯苓、粉葛根、薏苡仁,用白酒做酒基,泡出来的酒也是黄色的。
由于药物是用于防治疾病,不会像食品强调色和味,所以保健酒仿自泡或医用药酒组方、选工艺,就难免带有药色或药味。
4.5 滥竽充数
依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下述五类虽然是中药+酒,但都不能称为保健酒。
4.5.1 用中药仿果酒发酵制成。比如用茯苓、枸杞子,由于功能成分多糖被微生物利用,不可能再具有原中药的功能。
4.5.2 用果蔬或药食两用中药做原料,不是依照《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定规定》补充维生素与矿物质。
4.5.3 单用药食两用中药做原料,由于品种太少,既不能实现按"寒、热、虚、实、阴、阳、表、里"八纲辨证选药,又不能实现按"君、臣、佐、使"配伍,而确保功能效果的。
4.5.4 保健功能,在受理的27种之外、未授予"蓝帽子"。比如具有解酒、舒筋活络、去风湿等作用的保健酒。
4.5.5 酒精度高于38度的。
由于不少人误认为中药是原料,都打中药的"擦边球"而滥竽充数。不然,怎能会出现媒体报导的"3000家企业戴蓝帽子的不到20%"。
5 尴尬:GMP无能为力
一是因为GMP,仅仅是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作业规范,纵然是实施,也不能为保健酒用中药做原料,撇开强制执行的产品标准--GB16740《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以及与其配套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改用中药药理阐释、评价保健功能。
二是因为中药不像单体成分的西药,因含有很多种并且尚不能完全明了的化学成分,以及中药用现代的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并不能确保用药安全,就使GMP在确保中药药效和安全性方面没有约束力。不然,也不会在我国制药业全面实施GMP后,多种"中药"注射液被叫停。
鉴于保健酒生产,几乎都倾向用中药做原料、仿照自泡或医用药酒选工艺,只有下力气突破对口人才瓶颈,舍弃古方、秘方、验方、中医开方及制药工艺,筛选出适于现行评价标准的药方和生产工艺,把保健酒的灵魂"保健"落到实处,把感官品质提高到"类属食品"水平,才能保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