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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酒业坚决严打窜货行为

发表于:2024-11-22 作者:中华酒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2日,为了进一步协调和规范各公司区域市场产品经营管理,规范市场运作体系,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为此红楼梦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市场窜货出台了一系列组合拳,坚决严打窜货行为。组合拳一:正式出台《防止市场窜货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协调和规范各公司区域市场产品经营管理,规范市场运作体系,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为此红楼梦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市场窜货出台了一系列组合拳,坚决严打窜货行为。

组合拳一:正式出台《防止市场窜货的管理制度》;

组合拳二:施行防伪产品物流码;

组合拳三:严厉处罚公司间窜货行为。

红楼梦酒业各分子公司所有的销售公司、业务员、经销商都必须严格遵守全股份公司关于《防止市场窜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司已经统一划定的区域范围,对指定的产品实行家销售,即现各销售公司的市场按照省区进行销售,业务员按照各自公司规定地区销售,经销商则按照经销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地域进行销售,任单位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跨地域进行销售。

为了杜绝窜货行为,从发文之日起,公司已经正式启用防窜货物流码,针对公司中高档的主导产品,均会纳入到该防窜货系统中。具体的原理如下,生产的时候每一瓶和每一箱上均会贴上标签,在销售出库的时候会进行扫描,登记每一件的流向。每个分子公司可以随时了解各自公司每一瓶/每一件产品的流向,发给哪个经销商、是否发生了窜货。而且一旦在系统中发现窜货,各公司可以通过正反两种途径对所窜货产品进行查询。种通过销售装运单查询该经销商出货的产品码,第二种通过产品码查询出货给哪个销售子公司,哪个经销商,是哪张销售装运单出库的。

公司对窜货行为采取零容忍和坚决制止的态度,为此,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处罚制度。一旦发现窜货行为,经查实,不论数量大小,每次对各销售子公司主管领导处以2万元的处罚,同时,对该招商业务经理处以5000元的罚款,没收业务提成等所得收入。如果窜货投诉申请是由各销售子公司自行提出并且对象是自己公司管理的业务员或经销商,则从轻处理,处罚金额为2000元。要求相关责任人在收到处罚通知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缴纳,否则可以处以暂停发货的处罚。

窜货是一种严重扰乱市场的行为,红楼梦酒业对此严惩不贷。希望各分子公司自觉遵守市场秩序,共同维护红楼梦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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